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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作者:刘蕊  发布时间:2015-07-22 16:02:00 打印 字号: | |

在3月2日最高法院举行的模范法官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我认识了这样一位法官:他学识渊博、业务干练,他不辞辛劳、充满激情,他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他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精神的布道者,是司法改革建设中的燃灯者,是青年干警的引路人,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去年的11月我进入了法院系统工作,七年的法律学习使我对从事法律工作充满了热情与向往,对自己的职业道路满怀着信心与期待。在这次聆听了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以后,我被深深的震撼与感动,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邹碧华精神为我以后的工作树立了引领的旗帜,提供了前行的力量,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我要做一个忠诚的法律人。忠诚于法律是法官职业的需要和宿命。法官是特殊的职业体,从事着裁判是非曲直的崇高司法事业,需要坚定不移地守住法律的底线。邹碧华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先后在这所国内顶尖学府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本科毕业后,他进入上海高院工作直至去世,在这26年里,从担任书记员一步一步直到省高院副院长。可以说,邹碧华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中国的法治事业,他也从不掩饰自己对法治事业的热爱。他曾说:“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因为忠诚于法律,邹碧华才会始终将法律思维和法律精神贯彻于裁判之中,最大限度地释放出司法公正的正能量,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因为忠诚于法律,邹碧华才会坚定不移地恪守司法良知和职业操守,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让公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我要做一个敬业的法律人。爱岗敬业是法官职业的基本要求。我要像邹碧华法官那样把法律工作当做一种志趣、一种艺术,从单调、繁重的工作中领略专业的美感,享受其中的乐趣。 邹碧华法官无疑是一个勤勉的人,他经常性地工作到凌晨。正是因为邹碧华对许多工作事必躬亲、亲力亲为,他才能对法院的各项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了如指掌、运用娴熟。他主导下的许多法院工作创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全国之先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邹碧华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专著。而他那部被全国法院因为民事审判范本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也是他在极少的业余时间内用数十年的审判经验和思想精华浇灌而成。邹碧华法官身体力行告诉我们工作态度决定一切,一名优秀法官应有的工作态度就是能够不计较任何功利地去工作,慎而思之,勤而行之。只有专注、踏实、执着的工作态度才会使人在精神气质上散发出一种人格魅力,像邹碧华那样成为一名受人尊敬信服的法官。

我要做一个廉洁的法律人。司法廉洁是法官职业的根本操守。司法公信,源于法官长期司法廉洁的点滴积累。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坚守司法廉洁,法官才会在面对钱与法的考验时,一尘不染,清廉如水;只有坚守司法廉洁,法官才会在面对情与法的碰撞时,刚正不阿,执法如山;只有坚守司法廉洁,法官才会在面对权与法的较量时,威武不屈,惩恶扬善。邹碧华,一直以庭前独角兽,时刻鞭策自己,秉持着公正廉洁,努力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说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遵循职业道德、恪守法官良知,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着每一起案件。

邹碧华法官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从他身上我看到了厚德载物的责任担当,领悟到了谦虚谨慎的人格修养,学习到了好学尚贤的进取精神,他是一个忠诚的法律人,一个敬业的法律人,一个廉洁的法律人,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业已殒身化光,但更多的“护灯人”以坚定的姿态站了出来。他在,或不在,我都应该永远像他学习,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做一个满怀职业理想的法律人接过火把点亮未来。所以我坚信邹碧华法官你的奉献决不会孤独的离去,你走在天堂的路上,永远是我们法官骄傲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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