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九时整,大连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在审判法庭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
在宣誓现场,全体干警首先面对国旗,奏唱国歌。随后,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丹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领誓,全体大连院干警右手握拳至耳畔,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庄严的承诺铭刻在每位干警心中,这是弘扬宪法精神的宣言,是履行法定使命的承诺,激励和教育着宣誓者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充分体现了宪法的权威。
宪法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全院干警向宪法宣誓,也是向国家、向人民群众、向社会宣誓。作为大连院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全体干警的法治信仰,增强了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增进了捍卫法律尊严、忠实履行法官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与信心。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铭记所做出的庄重承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履职,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做一名司法为民的政法干警。